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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问题引发的大悲剧,2002年绍兴市徐建平杀妻碎尸案侦破始末

发布日期:2025-06-24 00:51    点击次数:79

2002年5月27日的晚餐,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建平是在江苏南京吃的,陪伴他的是年轻司机小田和一位下属。小田两天前刚刚来公司当司机,这是他第一次载老总出远门。他看到徐总对桌上的饭菜毫无兴趣,就让徐总多吃菜,徐总说他不想吃荤菜,只盯着一碗青菜看。

第二天上午11时,小田驾车回绍兴,在苏州附近吃了午饭。小田发现,仅仅吃了一两米饭的徐总吐了一地。他心想,当这么大一个总经理,一个千万富翁,也太累,日子过得真苦!

45岁的徐建平原是我县一家国营厂的技术员,1995年与妻子丁遐创办金昌电脑印花设计制版中心,后来“金昌”改组为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,徐建平出任总经理。徐建平在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。他不仅是一个总经理,千万富翁,更是一个科学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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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司机小田看到的“徐总之累”,却不为企业,不为财富,不为科学。原因是,他杀了人,他为抛尸灭迹而累。

下午4时30分,车子回到绍兴,小田为徐总搬行李的时候发现,后备厢里一个大皮箱轻飘飘的,像是空了,而在上车的时候,小田拎过这个皮箱,很沉。

第一个发现受害人丁遐尸体的,是她的弟弟丁明灿。

在徐建平从南京返回的路上,丁明灿就发现姐姐找不到了,平时全天开着的手机也一直关机。徐建平一回公司,立即和大家一起四处寻找,丁遐是他的妻子,他比别人显得更加焦急。当晚,徐建平和妻弟就一起睡在公司丁遐的办公室里。

29日凌晨5时30分许,徐建平起床对丁明灿说:“我去找一个公安局的朋友,问一下要不要报案。”然后就出去了。

在市区秋瑾纪念碑附近,他对司机小孟说:“我要办些事,你等我。”然后下车匆匆离去,但小孟一直没有等到徐总回来。

小孟后来说:“徐总平时对人比较和气,没有架子,我们给他开车心里很舒服,徐总干这种事,谁也想不到。”

29日上午,丁明灿找到公司地下室水泵房,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爬上梯子,接过下面的人递上来的充电灯,往里照了照,只见水面上好像漂着一个人。丁明灿开始以为是塑料模特,他往下探了探身子,仔细一看,水面上有破碎的肉,接着就看到一只手,手上戴着的手表和戒指是姐姐丁退的,丁明灿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。

绍兴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,勘查现场后认定,这是一起凶杀案,凶手下手十分残忍,将尸体进行了肢解,丁遐的头颅只剩半截,还被砍掉了两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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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日下午,科技精英丁遐女士不幸遇害的消息传遍了全县。随后,绍兴县警方抽调50多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,初步确认凶手为案发后失踪的徐建平,并悬赏5万元对其进行缉拿。公安部对徐建平发出B级通缉令。

丁遐与徐建平是科研和经营上的“强档夫妇”。43岁的丁遐早年毕业于浙江丝绸工学院,她主持开发的印花电脑设计分色软件,使中国纺织品印花告别了手工分色和感光制版,赶上了国际先进水平。该技术推广后使每米印花布增值0.5元,绍兴县纺织业每年因此增加附加值3.5亿元。1998年,成立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有限公司,丁遐任董事长,并被誉为“科技精英”、“浙江轻纺业科技带头人”。

在这两位颇有成就的“强档夫妇”之间,惊爆如此凄惨的血案,委实令人匪夷所思。

事后查明,2002年5月26日晚9时许,丁遐、徐建平和两位朋友一起吃了晚饭,徐建平喝了一瓶黄酒和几瓶啤酒,两人回到公司的卧室里发生了争吵。丁遐打了徐建平两个耳光,徐建平气急败坏,猛掐丁遐的脖子,导致丁遐窒息死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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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丁遐不动弹了,徐建平的酒也醒了,但事情已经无法挽回。徐建平心里很乱,想把尸体搬走,但搬不动,于是找来钢锯,将丁遐的头和双腿锯掉,分两次扔到公司地下室的消防水池内。

第二天,他和同事一起到南京出差,将作案用的钢锯、有血迹的床单和丁遐的公文包、手机带到南京抛弃。

绍兴县的纺织产品占领着50%的全国市场,纺织产业是全县经济的半壁江山,而丁遐、徐建平所领导的公司在县纺织行业地位举足轻重,所以本案的发生,引起了全县的关注和猜测。

在调查过程中,一位公司员工反映:“丁董事长对工作要求很严,要说她脾气不好,这是事实。”

另一位员工分析说:“公司规模不断扩大,但董事长、总经理夫妻间平时缺少沟通、理解和宽容,董事长曾多次在我们员工面前训斥总经理,导致总经理在心中有了积怨,最后火山爆发。”

徐建平后来也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:“丁遐能力很强,不过脾气很躁,平时忙于生意上的应酬,很少顾及家庭,在外在内,我一般都照她的意思做,有名无权,心中积压的不满和怒火多了,就有了总爆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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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遐的一位亲属也证实:“丁遐这个人,刀子嘴巴,太容易得罪人了。”这位亲属曾几次目睹丁遐、徐建平两人吵架的情景,起因都是一些小事,特别是2002年,吵得频率多了些,“不过,有一点徐建平做得很好,在外人面前和公司员工面前,从不和丁遐红脸,有时候看上去还很融洽”。

从这些支离破碎的说法和信息中,大致可以梳理出事情的脉络:

一位能力很强的女企业领导人,依靠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,举轻若重,事必躬亲,泼辣敢干,雷厉风行。但她的这种作风,却使其他人,包括总经理,被置于一种边缘的地位,有名无权,甚至在员工面前被训斥。但她本人的精力又毕竟有限,她不可能不忽略了家庭、尤其是丈夫。

而在这个家族式的企业里,被忽略的丈夫和被置于边缘的总经理恰恰是同一个人,事业上他感到窝囊,生活上他感到无趣,更要命的是,为了大局,他还要和上司兼妻子假装和睦,最终,导致了他丧心病狂的总爆发。

这起“家庭问题引发的凶杀案件”无疑是一场深刻的悲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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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5月29日一早,徐建平摆脱司机小孟后,急匆匆窜到江西,接着,便是江苏、福建、湖南、广西。他惊人的智商在逃亡之路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,他认为,逃得越远,落脚之地变动得越频繁,安全系数就越高。

事实上,绍兴警方对他一路追踪,一直如影随形。在江西的一个山区小镇,徐建平前脚刚走,专案组后脚就到了他住的小旅店,一问,他离去的原因竟是为区区10元钱和店老板发生了争执。原来,腰缠万贯的科学家、企业家,在逃跑时身上只带了两万元现金,为了“打持久战”,10元钱也要气走英雄汉了。

那段日子,专案组天天捏着徐建平的照片,每天要看上几十遍,硬是把他刻到脑子里了,每追到一地,查旅馆、查车站,不查个底朝天不收兵。

广东省揭阳市是一个电子生产密集、流动人口众多的地方,徐建平把这里看做自己最终落脚的风水宝地。几个月的逃窜之后,他来到这里,应聘到一家照相器材公司任工程师,他本身就是一个技术专家,牛刀小试,让老板非常满意。于是徐建平似乎忘记了自己的特殊身份,又做起了创业梦,用他自己的话说,就是“从一个小工开始人生新的旅程”。但他这如意算盘打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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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11月15日下午,绍兴县几位刑警来到位于揭阳市榕东新兴工业区的这家工贸公司。公司老板很热情,当了解到专案组的身份和事情的原委后,倒吸了一口凉气,说:“这人勤快、和善、技术精,他怎么会和杀人联系上呢?”

徐建平被老板从车间里叫到办公室。他到底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在没确定专案组的身份前,一声不吭,只是低着头发呆,一副工程师想工作的样子。

当侦查员开口用绍兴话与他交谈时,聪明的他马上说:“既然你们来了,我也不用逃什么了,跟你们走吧。”

2003年1月15日,徐建平被绍兴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。

4月4日,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建平死刑。

事情,似乎将在法律的层面上按部就班地发展下去。但出人意料的是,由于众多各界人士向法院上书,呼吁对徐建平“枪下留人”,使这个案件有了新的内容。

事实上,在绍兴中院对徐建平杀人一案进行审理之前,这种来自社会各界的呼吁就开始了。

法官收到了相当多的求情信,开头都写道“法官大人”,上书的人士包括绍兴电器厂31名职工,徐建平同学、邻居36人,电大同学40人,本公司职员以及其他人士38人,这其中许多人是工程师、人大代表,他们的请求是一致的,那就是,对徐建平从轻判决,留其一命。

显然,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考虑这些舆论的呼吁,“法外开恩”没有在一审判决中体现,而在徐建平提起上诉之后,这样的求情信又飞向二审法院,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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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命关天”,要不要徐建平“抵命”,是要由法院独立裁决、由法律公平衡量的。

2003年6月,国内有影响的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南方周末》等,对徐建平杀妻案进行了报道,互联网的推波助澜,更使这一案件引起了众人的极大关注。但众多媒体披露和讨论的重点,似乎不是案件本身,而是由案件衍生出的“该不该为科学家法外开恩”问题。

《南方周末》就此发表评论:“我们的社会里,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功利的生命价值观,生命是可以被计算的,一些人的生命比另一些人的更有价值,一些人的存在比另一些人的更加重要……其实,本案的核心并非生死问题,而是法律公平适用的问题,说到底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。”

《羊城晚报》评论文章指出:“让其戴罪立功的请求暴露了知识阶层对法律群体性的漠视。”该文称自己无意捍卫对徐的极刑判决,主要是辩个“贡献大”会不会比“法律平等性”重要的理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樊崇义做客新浪网,称自己“理解上书的人的内心感情”,但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如果法律对犯罪人先识别其身份和贡献再量刑,“法律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”。

应该说,众多媒体对此事的讨论是理性的,譬如《南方都市报》就指出,不应该轻易对200人上书法院这种行为提出质疑或进行道德批判。

而且,一些媒体特别在文后声明,无意对本案二审进行舆论干预。但众多媒体从各个角度、各个层面对“呼吁枪下留人”的评论,又几乎都落脚在同一个词语上,那就是“平等”。事实上,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,是人们早已耳熟能详的常识。如此集中地重提“平等”,在媒体纷纷为“平等”鼓与呼的热闹表象下,其实是透着一种无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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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多发出呼吁的人虽然通过“呼吁”与本案发生了某种联系,但他们却都与案件的真相相距甚远。案件的真相是什么?

是“水面上漂着的碎肉和戴着手表、戒指的手”。徐建平本人炮制了这样的血案,因此他就餐时不想吃荤,“只盯着一盘青菜看”,而且“吐了一地”,死者的弟弟看到了,“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”。

人们忽略了这样的真相:受害人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生命体已经支离破碎,而徐建平,在用钢锯一寸一寸地切割妻子的时候,表情必定是狰狞可怖的,双手必定是鲜血淋漓的,那一刻,他的人性荡然无存。

人们是善良的,但接下来又忽略了死者。

2003年4月1日,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建平故意杀人一案中,徐建平的辩护人当庭向法官提交了一份为徐求情的联名信。

审判长的声音是:“这些证据与认定本案事实无关,请庭后向法庭提供。”伯尔曼说过:“法律必须被信仰,否则它将形同虚设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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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12月15日,浙江省高院对本案做出终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授权,核准对徐建平的死刑判决。

2003年12月26日,徐建平以注射方式被执行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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